近日,兵團殘聯、民政局、財政局等部門聯合出臺《關于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提出完善兵團殘疾人托養服務具體措施。
《意見》明確托養服務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。補助對象為16周歲以上無業、具有兵團戶籍,并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(第二代、第三代)的特困供養人員中的殘疾人;低保對象中一、二、三級智力、精神殘疾人,一、二級肢體殘疾人,一級視力殘疾人,鼓勵有條件的師市擴大到有托養需求的其他殘疾人。
在多元化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要堅持政府主導,鼓勵引導社會力量、社會資本、社會資源投向殘疾人托養服務領域,支持具備照護服務條件的養老、醫療等服務機構承接寄宿制、日間照料等各類殘疾人托養服務。加大政府購買托養服務的力度和廣度,鼓勵個人、企業、社會組織等參與殘疾人托養服務,培育多形態助殘托養服務模式。
在提升寄宿制托養服務能力,加強日間照料服務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各地要切實辦好公辦寄宿制托養服務機構,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,優先保障無自理能力且家庭無照護能力的困難殘疾人;爭取到“十四五”末,團場(街道)普遍建立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平臺,鼓勵有條件的社區(連)開展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,推動兵團托養服務供給能力有效滿足殘疾人托養需求,低保和特困殘疾人托養服務得到有力保障。
在規范服務機構管理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提供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,推動規范化、專業化發展。加快完善托養服務機構場所設置、管理制度、應急處置、社會監督等標準要求,根據需要配備管理人員、護理員、工勤服務人員和專兼職技術人員。